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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方面产生了纠纷,急求法律帮助!
关于家政方面产生了纠纷,急求法律帮助! 我们是一个三口之家,小孩刚刚4个月大,想找个保姆帮忙带带,不料遇到了很难缠的问题,现在想要回已经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请问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具体情况:
家政公司违约行为:
1、于5月12日确定一名保姆,交付100元押金,约定5月16、17日去接该保姆,但5月16日提人时该保姆已不在,家政公司给我们的解释是该保姆一直等着我们,可16日早再打电话她又不想来了,但据调查了解,该保姆早已到别人家工作;
2、迫于无奈,我们不得不重新面试,5月16日等待了半天,只来了一名保姆面试,不满意,家政公司答应当天更换一名保姆,却迟迟不见人来,结果不得不试用该名保姆;
3、出于保护小孩的目的,我们不愿随意更换保姆,遂决定接受该保姆,并支付家政公司服务费360元(含之前缴纳的100元押金),但5月17日早该保姆却执意离开,理由极为不具说服力,屡次劝说无效,给我方带来巨大不变;
4、我方数次督促家政公司寻找新人,无果,家政公司仅口头承诺帮助寻找,时间无法保证;
解决办法:
因已对该家政公司失去耐心,希望取消双方合作,并取回移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同时要求家政公司支付精神损失费1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x……(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5-18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