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商查询

关于家政方面产生了纠纷,急求法律帮助!

关于家政方面产生了纠纷,急求法律帮助! 我们是一个三口之家,小孩刚刚4个月大,想找个保姆帮忙带带,不料遇到了很难缠的问题,现在想要回已经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请问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具体情况: 
家政公司违约行为:
1、于5月12日确定一名保姆,交付100元押金,约定5月16、17日去接该保姆,但5月16日提人时该保姆已不在,家政公司给我们的解释是该保姆一直等着我们,可16日早再打电话她又不想来了,但据调查了解,该保姆早已到别人家工作;
2、迫于无奈,我们不得不重新面试,5月16日等待了半天,只来了一名保姆面试,不满意,家政公司答应当天更换一名保姆,却迟迟不见人来,结果不得不试用该名保姆;
3、出于保护小孩的目的,我们不愿随意更换保姆,遂决定接受该保姆,并支付家政公司服务费360元(含之前缴纳的100元押金),但5月17日早该保姆却执意离开,理由极为不具说服力,屡次劝说无效,给我方带来巨大不变;
4、我方数次督促家政公司寻找新人,无果,家政公司仅口头承诺帮助寻找,时间无法保证;

解决办法:
因已对该家政公司失去耐心,希望取消双方合作,并取回移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同时要求家政公司支付精神损失费1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x……(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5-18 11:2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