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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公商局为搞城保赶菜摊 可怜民工惨遭同行毒打

公商局为搞城保赶菜摊 可怜民工惨遭同行毒打 律师朋友,你们好!
    
  2009年05月17日,我母亲在新疆尉犁县团结新村菜市场摆地摊,正逢工商局清查菜市场,其叫我母亲不要在那里(我母亲所在的摊位)摆摊,要么交50元地摊费再摆,见如此状况,母亲打算另找摊位,于是将三轮车推至一男同行邻位,那男见母亲隔其生意,便寻机辱骂,并协两名同伙将我母亲打倒在地,造成头部重伤(有医院体检证明),全身多处肿痛,另一同伙伺机用水果攻击母亲,不巧砸准一过街老人头部,老人几番争执,毒打才得以结束.
   面对母亲遭此残忍的辱骂毒打的事实,我只能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恳求费律师,替母亲讨回公道,要求有关人士赔偿母亲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切盼,律师回言!不胜感激,叩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jie3……(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09-05-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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