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打伤,对方拒付医药费。
被人打伤,对方拒付医药费。 对方寻衅滋事破坏我家后院的竹篱笆(竹围墙),我上前制止被打伤头部(出院诊断为头部挫裂伤并头部血肿)。
派出所也无拘留打人者,只随便做了些笔录。我是当天4点多进医院的,住了4天院。花费6000元。
打人者无什么伤也于当天7点多去住院(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了6天院。花费2000元。
派出所叫了双方调解,我要求对方付医药费,对方要求各人医各人的,费用自理。然后派出所出了张双方协调不成的调解书,对方签了名,我气得没签就走了。
现在派出所也没任何消息。
请问下现在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326……(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5-05-16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