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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离婚伪造债务购房文件造假房产应归谁?

离婚伪造债务购房文件造假房产应归谁? 请问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婚后购房,离婚时男方伪造债务,法院判决债务不成立(法院发现男方伪造债务的违法行为但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后女方报警),法院判决男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一二审还将房产判给男方判决合法吗?男方在离婚时伪造虚假的购房按揭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以及与银行串通伪造银行付款凭证并且伪造装修收据及使用过期购房发票,以上行为男方是否违法是否触犯刑法?伪造金融凭证(60万)及按揭合同(48万)和抵押贷款合同(46万)、伪造10万元装修收据是否构成经济犯罪?是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心海扬帆(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5-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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