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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执行道上,对方(教练车)也在执行道和我并向行驶,对方在前,我在后
我在执行道上,对方(教练车)也在执行道和我并向行驶,对方在前,我在后 我在执行道上,对方(教练车)也在执行道和我并向行驶,对方在前,我在后。对方突然左转向,造成两车相撞,对方学员正在驾驶受伤。我也受内伤,但当时没有感觉到,我把驾驶证拿给了交警,并签了自己的名字和联系电话,但我的电话被撞飞,找不到。过了几分钟后,突然干觉胸闷不适,借旁边一位女士电话给我的一位朋友联系把我送进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造成了与交警失联了两个小时。后来交警在医院找到我,抽血了后离开,我意识还不清楚,我妻子签了字。这种情况能构成肇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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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5-16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