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一个硕士研究生,已经在北京工作过2年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一个硕士研究生,已经在北京工作过2年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一个硕士研究生,已经在北京工作过2年,前几天我入职了一家深圳的央企,劳动合同我已经签字,但公司还没有盖章,公司在给我准备交社保的时候发现我已经有深圳的社保号,我当时说我没有来过深圳呀,怎么会有社保号呢?后面几经回想,才想起8~10年前我的堂妹曾经借我的身份证来深圳打工,我将这个事情如实反映给人力资源,并且我亲自去社保局打印了当年的社保清单,社保清单显示2007年4月有一家电子公司给当时借我的身份证打工的妹妹仅仅交了一个月,也就是7块钱工伤保险,其他类型宝险压根没有缴纳过。但是我的公司现在说如果我不能去社保局退保,就要不承认我签的合同,而且合同公司没有盖章,所以我手头没有劳动合同。现在社保局说了不能退保,而且我只有一个月工伤保险,其他什么都没有。我想请教您:这种情况,在试用期,公司能解除合同,或者不承认合同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切期盼您的回复,不胜感激之致!祝您一切顺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16 13:5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