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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当事人开校车,途中不小心压死一只鸡,但是当时我方当事人因为视线盲区没看到

我方当事人开校车,途中不小心压死一只鸡,但是当时我方当事人因为视线盲区没看到 我方当事人开校车,途中不小心压死一只鸡,但是当时我方当事人因为视线盲区没看到,所以开车走了,后面接学生回来途中有人招手示意校车停车,但是我方以为是家人接小孩,车上并没有小孩在此出下车的,以为家长误认校车所以没停,后面空车回来时被鸡主人在路中间正中截停。才知道压死了鸡,我方当时说愿意赔偿,但是对方却说了很难听的话:你们车上不死几个人你们不会开心。校车司机语气平和回了一句:你年纪也大了(对方50岁)不应该出口就说这样的话,对方就一个箭步冲上车打司机,都还没拉手刹,没熄火的情况下司机被对方双手勒住脖子,后面司机挣扎出来把对方推开,拉手刹,熄火,然后对方一直打司机,司机始终没有离开驾驶位置区域。后面司机一直被对方打就出手反击了一拳打到眼睛,后面对方鉴定为轻伤2级。公诉的话会怎么判?校车,被打,反击致对方轻伤,起因一只鸡。希望大家能够回复我一下,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5-16 13: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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