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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在职时,我经办的业务出现问题,但是发现有问题是在2015年1月
2014年6月在职时,我经办的业务出现问题,但是发现有问题是在2015年1月 2014年6月在职时,我经办的业务出现问题,但是发现有问题是在2015年1月,且由于经办人涉及两个人这件事情责任一直不明。我于2015年4月提出离职,领导从未提及那件事情,等我调离档案时才跟我说那件事情要我负责,并且给他押金并签责任书才能拿走档案,我的离职手续也没给办理。出问题的业务出现至今已将近一年,具体会有什么损失还没有发生,领导也一直说不知道会怎么样,对于让我交的押金也是每次协商每次加价。还跟我说也可以不拿走档案,放在公司直到事情解决。档案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去争取,但是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这件事走法律途径,关于业务赔偿的纠纷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离职员工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5-16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