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审理程序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审理程序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高X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居住在西华街34号3间北房的郭X搬走,并确认该房归自己所有。第上审人民法院判决后,高X在上诉期内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双方同意,法院进行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时,高X拒绝签收,又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X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内容有违反法律的地方,于是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协议书,将此案发回XX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XX县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高X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高XX继续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请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在审理程序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rh533……(云南)
提问时间:2009-05-1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