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种情况能重新申报户口吗?
这种情况能重新申报户口吗? 我老家原是苏北阜宁的,户口也在老家,不过从小便来到了昆山这边,可读书那会,我妈因病去世了,我爸在昆山石牌这边另娶了个当地的女人为妻,我们的户口也就跟着举迁到了她的户头上,也办了这边的身份证,可就在前两年他们办离婚了,现在想单独办理户口,也去所属派出所申报了,派出所开具了“告知书”,上述如果女方在接到告知书这一刻起在七天内仍无法答复的,便可自行单独申报办理,我们也这样做了,可谁知女方不仅撕毁了告知书,村镇府也拒签字同意,而派出所说没有村政府的同意,他们就不予以处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还请帮忙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若飘零(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2-27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