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移不移交
如在他在那地方工作一年以上,案件应移交。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离婚诉讼一般实行“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是需要到被告所在地即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案件确实需要移交。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被告所在地起诉
原告就被告,所以案件应移交至您丈夫的工作所在地办理的。
因该移交的。你可以委托代理诉讼维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