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男方婚前准备买房,在还贷款前进行公证,与女方是共同财产,这样行不行?谢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2、要登记在双方名下。
你好,可以公证约定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