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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同学介绍以我自己经营的奶茶店作为抵押借高利贷,一万元利息每月1000我借了三万

我是通过同学介绍以我自己经营的奶茶店作为抵押借高利贷,一万元利息每月1000我借了三万 我是通过同学介绍以我自己经营的奶茶店作为抵押借高利贷,一万元利息每月1000我借了三万,分十个月还每月本金加利息是6000,欠条上打的是十个月一共还60000,前后我还了两次钱12000元,可是没有打条,他现在起诉我,并且不承认我还过两次钱,我后来和那个同学通话的时候我录音下来了,证明我还过两次钱,还有借的是高利贷,我借他三万,已经还了12000还剩18000,请问这场我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5-15 10: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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