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开荒地.原来是村里分的地.中间有块荒废的水沟.和各种杂物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新开发的土地如果为未利用地经开放后,可以由你们进行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