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房屋承租人如何判定

房屋承租人如何判定 我租了新兴市场一间门面房搞百货经营。合同2010年12月底到期。我县政府2010年8月在电视上公告要对我市场进行拆迁改造。2010年11月份商户集体以不交11月份房费为由,要与市场主管部门,也就是县饮食公司协商拆迁补偿问题,但无结果。饮食公司就停电断水,商户上访到县政府。随后他们有把电送上,部分商户交了11月房费。后来,饮食公司有单方退回11月房费,并在12月份在商户正在经营时,来了好几个人要求商户在一张纸上就12月底腾房和正月十六腾房(不用交11.12.和1月的房费)做出选择,并签字。部分商户为了避免几个公司的人打扰生意,就签字同意。还有部分商户没有签字。但都经营至今2月底,且都没交房费。现在饮食公司强制腾房,商户按照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要求以房屋承租人的身份领取搬迁补助费和停业安置补偿费。理由是:1县政府公告时商户还在租房经营2腾房协议是在合同期内单方强迫签订3是合同期内退回11月房费,这是单方解除合同。烦您答复一下商户是房屋承租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华润万家20……(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1-02-26 12: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