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归属我家的1.8亩土地,因今年雨水过大被淹,国家有关部门给予1800元的青苗补偿费,但是早在三年前我家的这块土地就以协议的形式租给同村村民陈某使用,陈某每年给我们200元的租地费用,他称这1800元因该他得,而我们觉得,我们土地附近的其他闲置土地没用种任何庄稼农作物同样也得到了该笔青苗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用将这块土地租给别人,我们同样也会得到这笔钱,所以我们认为这笔钱应该为土地所有者得,请问各位律师:请帮我分析下,究竟谁应得该笔补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缕风尘(云南)
提问时间:2015-05-14 09: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