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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部队的退兵合法吗

部队的退兵合法吗 孩子12月10日当兵走,12月16日感冒咳嗽照常参加新兵训练,到12月30日部队复检查出是病毒性心肌炎,1月22日被退回。心肌炎有2至3周的感冒病史。孩子感冒了2周没及时治疗和休息,武装送的合格兵,家长把健康孩子全权交于部队,部队没照顾好孩子,小病不治成大病,感冒什么病都可引起,在家家长会让孩子吃药打针的,及时治疗不会得病毒性心肌炎的。作为部队这样做正确吗?家长认为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都不正确。兵役法:确实不能服役的,在退兵期限内通知省市征兵办,待病情稳定后在做退兵处理,退兵时间不受限制。心肌炎休息三月可以继续服役,属于确实不能服役吗?心肌炎要休息和保持良好的心态。孩子生病了已很不幸,被遣送,孩子愿意当兵理想破灭,又遭流言:逃兵、在部队不听话、不合格兵,孩子能有好的心态吗?部队的遣送能利于孩子病情的恢复吗?甚至加重孩子的病。孩子是农民兵,本想为国家尽点微薄之力,没想到给孩子心灵带来创伤,难道孩子当兵的选择错了吗?在厂矿部门生病了名誉不受损,休息三月还可上班。在部队性质可大不相同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ngzh……(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02-25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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