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房交房日期拖了18个月,而且态度强硬 不给赔付
商品房交房日期拖了18个月,而且态度强硬 不给赔付 我2012年在包头市东河区,新回中旁边龙湾半岛买的房子,合同书交房日期是2013年10月。我是全款购房,开发商承诺如到期不能交房,无条件退款并付利息给我。结果到期不但没有交房而且承诺的也办不到了。我们一直在和销售人员咨询房子什么时候交工,开发商给什么补偿。2014年6月开发商终于给我出具了一份保证书,2014年12月底保证交房,而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付,如到期交付不了,赔偿10%的违约金。结果到4月底去找开发商要房子,大老板说了要房子就别要赔付,要赔付就别要房子。你们爱去哪告去哪告,承诺保证书不兑现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赢吗?我们小老百姓怕斗不过人家,如果赢的希望不大,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我还听说如果和开发商网签了,他把第一份合同收回去,交房日期就按网签的日期算了 是这样吗?我还没有网签呢。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吧,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祥龙米通(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5-05-12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