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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厂名,法人未变,需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吗?

更换厂名,法人未变,需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吗? 1999年的时候,在别人手中买到两间地基,属于厂房性质,后来自己找人建成六层楼房。现在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土地证。房子还是我的,只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更改为另外一个厂名,比如之前是张三塑料厂,现在改名为张三工艺品厂。在办理新土地证时,我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yopq(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5-05-12 1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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