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咨询各位律师问题

咨询各位律师问题 有一对男女,曾是对像关系,后分手,但两人还是藕断丝连,后来因女孩又结识别的男孩后,前男友很生气,多次给女孩发信息恐吓,就在一天上午,男孩给女孩发信息说让其向家人告别,女孩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结果男孩去女孩上班的地方,用事先准备好的刀,捅了数刀,女孩送到医院后死亡,男孩杀完女孩后主动打110报警电话称杀人了。请问该男孩是否能判死刑,女孩家是农村,在市内住在亲属家达三年之久,没有办理暂住证,请问到其亲属家属地派出所能否给开居住证明.另外女孩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死亡,其工作单位是否则能给其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shu……(吉林)
提问时间:2011-02-25 04: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