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继承办理产权证问题

继承办理产权证问题 请教个问题,张三无子嗣,后来张三收养了小芳,但没有民政局的相关收养证明材料,,张三夫妻死后留有住房一套,现在小芳想继承这套房产,但张三夫妻无遗嘱,小芳到公证部门去办理继承公证,因收养关系不明确所以没办理继承公证。后头起诉到法院,法院出了一个生效的判决书说张三和小芳的收养关系成立而且是张三唯一合法的继承人。请问一下登记部门能凭这个判决书把张三的房屋直接登记到小芳名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opop……(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5-05-12 14: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