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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可以告他遗弃罪和住院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可以告他遗弃罪和住院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和丈夫是媒人介绍,婚前我是健康的。婚后夫妻感情家庭和睦,没有过争吵。我(女方)和丈夫结婚后,到外地打工,我上班挣得工资全都存到我老公的银行卡里。大概婚后一年我怀孕3个月后,生病(长期营养不良,免疫低下造成住院家查出是重大疾病。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做了引产)。自主院以来我婆家从未给我治疗拿钱。我的工资他们也不给我。(中间有记者和村里干部在场)一直是我娘家拿钱给我看病。我出院以后已花去20多万元,现在还在花钱治疗,吃药复查。第一次我老公起诉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由于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法院判绝不离婚。现在又起诉说,感情不合,又说我和他做生意欠了好多债,又说给我看病欠了好多债。这些都是他谎话连篇,都不是事实。我有证据证明。还让我赔偿他。法院也受贿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已经是外债累累,也没有生活能力。他还要和我离婚。我想让他给我治疗,和我一起把我治疗的债还了,另外我要告他遗弃和让他给我损害赔偿可以吗?求大家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邵香珠(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5-05-1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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