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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至死亡的判刑及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至死亡的判刑及赔偿? 11月11日早上6:30分左右一辆白色金杯车肇事逃逸,后果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据当时的目击证人的描述:那人是车速太快经费能够又想超车,这是就把正过马路的一男给撞飞了,而且他还下车将那人给拖到路边,然后上车沿原路逃跑了.当天下午警方将此人逮捕.死者<62岁>是农村户口且肇事者是付全责<事后死者的家属从老家重庆赶来>,请问死者方能索取多少赔偿?死者子女及配偶的精神损失'误工费'车费'餐费应怎样赔偿?还有一上大学的孩子学费能赔偿吗?肇事者能判几年刑?此交通肇事逃逸发生在廊坊. 问题补充:
但肇事者是给顾主开车且是从湖北到天津打工的,车并不是他本人的,那车主有责任吗,他能给赔偿吗?死者的子女都已成年,但还有一儿子在上大学,在这方面能给予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雅雪(天津)
提问时间:2011-02-2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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