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6岁小孩自己从登子上跳下摔断了略膊,学校该付哪些责任
您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