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汽车与自行车刮擦,若汽车无损痕迹就可以推责任吗?不负医疗费?
汽车与自行车刮擦,若汽车无损痕迹就可以推责任吗?不负医疗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汽车与自行车甲的交通事故,自行车与汽车同向行驶时,自行车在约二车宽的桥面下坡行驶,当时左边有一汽车乙正在中间行驶,地行驶过程中有所减缓时,汽车甲从汽车乙的右边及自行车左边超车,由于路面不足宽,致自行车与汽车甲碰擦,致自行车往右摔倒并撞击前面水泥墩,现自行车主经医院拍片查得“左锁骨粉碎性骨折”,自行车主年龄62岁,现急需手术治疗,但从交警中队得知,汽车甲不承认自己有碰自行车主,也不愿承担任何一分钱,交警看查现场后,认为汽车甲车身无大划痕,基本无法认定该事故责任,现请律师该如何取得医疗赔偿?我是自行车主家属,急盼,事发2011年2月23日上午,杭州市塘栖交警中队……交警中队到场时,现场有所破坏了,自行车有被捡起,人有挪地方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mmis(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2-24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