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车主在某贷款公司以汽车抵押的形式签订了贷款手续,4月8日签的
车主在某贷款公司以汽车抵押的形式签订了贷款手续,4月8日签的 车主在某贷款公司以汽车抵押的形式签订了贷款手续,4月8日签的,5月7日夜里车就失踪,经报警调查,5月8日确定被该贷款公司开走。现在该公司拒绝还车,理由是车主逾期,需要支付55000元拿车。当初贷款时间期限是三个月,利息月结,贷款本金30000。我想问现在车主如果走法律途径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5-11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