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一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二审判决驳回请求,是否剥夺了原告的审级权利?
一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二审判决驳回请求,是否剥夺了原告的审级权利?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1条第二款:”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根据上述规定,二审判决驳回请求即为生效判决,原告不能上诉,是否剥夺了原告的审级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LB9167(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1-02-23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