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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
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个疑问,我以前是在电信工作的,2006年2月份进去,2009年8月份被辞退,刚工作那时没签定合同的,2006年8月份至2009年8月份在电信签定的却是和信公司的合同,电信帮买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后来因旷工超过15天为由,2009年8月份辞退了我(实际上没这回事,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没签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我是2009年10月中旬又再参加了别的单位的工作,后来的工作期间,我和电信公司打了官司,具体的详情在这就不多说了,因为今天已经得到赔偿1877元,这1877元的赔偿是2006年至2009年8月的补偿。现在我有两个疑问弄不明白,所以想咨询下您。
第一个,在2009年10月份,也就是我再就业之前的2个月,所谓的和信公司应当是要通知我去办理失业保险的,但我没接到通知,之后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所以我在9月份的时候打电话问过和信公司,和信公司给我的答复是,我办理失业保险的时限已经过期了,不能再办。我想问,这个是为什么呢?
第二个,今天在法院算完帐之后,我才发现,赔偿金里,没有补偿失业保险这一项,原因是,现在我已经再就业了,不算是失业。我想问,这是否有点矛盾,我就业之前,就是我被解雇后的那2个月内,我问和信公司,说我办理失业保险赔偿的时限已经超时了,使得我办理不了,而如今又这样的说法。还有的是,到法院之前,在劳动仲裁,下了这么一份裁决书,内容也说明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对我付完失业保险金的,可一直都没有赔偿到。现在在法院,已经算是结案了吧,其他部分的赔偿金也结完了,就这个失业保险,我有着很大的疑问,和信公司在应当赔偿我失业保险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到我去办理,而如今我又已经再就业了,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能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赔偿呢?和信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邱武深(广西)
提问时间:2011-02-23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