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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李某有一子三女,3个女儿先后出嫁,户口迁出

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李某有一子三女,3个女儿先后出嫁,户口迁出 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李某有一子三女,3个女儿先后出嫁,户口迁出,土地被村集体收回,李某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户口在一起,以儿子为户主签署了土地承包协议。2003年李某去世,土地没被村里抽回由儿子继续耕种,2014年土地被征用,李某土地分得10万元补偿款,由儿子领取,李某3个女儿要求分割这比钱,理由是遗产应该大家分,儿子说不是遗产,理由是土地承包法已经明确了土地补偿不能作为遗产分割,那么这比补偿款到底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c111(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5-05-10 15: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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