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和朋友出去唱歌喝酒了在回去的路上出事了
我和朋友出去唱歌喝酒了在回去的路上出事了 13年我和朋友出去唱歌,喝酒了在回去的路上出事了. 回去的时候她朋友 载他回去路上她从摩托车上掉下来很严重送去医院 住院住了3个月保住了性命。14年10月份做了伤残鉴定说是 3级伤残 现在起诉我们没有把人安全送到家的连带责任。要我们赔偿医药费 20年护理费 和伤残赔偿共计130余万。期间我们并没有劝酒、灌酒行为,她心情不好喝了蛮多的。 请问我们应该负担怎么样的责任具体会要赔偿多少钱呢。最后载她回去的女生没喝酒 不过是无证驾驶。出事当天我就出了1万3的医药费,不过没有打字条,请问这个是否可以纳入最后法院判赔的金额.伤残鉴定是否能从新鉴定过,因为她现在比以前康复好很多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5598……(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05-09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