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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您好,在线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以下问题,求帮忙解答,谢谢。
我在某一公司工作,公司总部在惠州,而我工作所在办事处在同省A市,因为A市项目在于今年3月底已完,但我们项目的人都想留在A市工作而不想由公司调派到其它办事处,所以很多同事都选择于了申请离职,公司在项目完结后,就我们入职前大家所签订合同的派遣公司的不同,于是给我们大部份人的是离职证明,而有五个同事签订的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内容如下:
   XXX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年X月参加工作,X年X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现因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我单位决定从X年X月X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XXXX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XXX元人民币,工资发至X年X月份,特此证明。
   并在末端签上我的姓名与日期,并按上我的手指毛,而用人单位也盖上了派遣公司的章。
因为我在该公司办事处工作了几个月时间,而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所写的经济补偿金额刚好是我这几个月工资的共和,现已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已有一个半月多了,但仍未收到这经济补偿金,想请问一下在线律师,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所提及的经济补偿金是怎么回事?是原公司要给我的离职后经济补偿还是只是我这几个月工资的共和提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98765……(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05-0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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