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婴儿在即将出生前却无端端胎死腹中
婴儿在即将出生前却无端端胎死腹中 表弟媳怀孕后在东莞某镇医院进行定期的孕检,在春节期间出现了要生的状况就上医院检查,医生确认尚未可生产(预产期已经过了一周)并作了催生的治疗,在打了两天的催生针后,隔了几个小时后发现BB无端端胎死腹中且危及表弟媳的生命,且在此时医院才发现表弟媳肝有点问题。由于事发突然而且此医院要求申请调去东莞市三甲医院对表弟媳进行引产及抢救,当时没有及时报110,事发后才想起这些问题。因为在这一周多时间里表弟在医院及家里两边奔跑,也不断要向厂里造假,耗费不少的时间与精力,而且在与医院协商后尚未达成共识。由于双方对此事故的发生都存在异议,BB的尸体已经火化不能进行尸检,而院方自认自己已经照足程序医治,请问此事故该如何处理才能维护到家属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Dan(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2-22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