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本人于2015年3月1日租了一间房屋,租期四个月,租赁合同约定房租押一付三
您好,本人于2015年3月1日租了一间房屋,租期四个月,租赁合同约定房租押一付三 您好,本人于2015年3月1日租了一间房屋,租期四个月,租赁合同约定房租押一付三,已于当日交足,合同约定:如果违约则不退还多交的租金及押金,违约金约定是一个月的租金。我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于2015年4月15日提出房屋只能租住两个月并于当日搬出,除去交付的违约金,是否能够要回5月份多交的租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5-0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