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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执行法院可否追加被执行人(担保人)家属为被执行人?依据是什么?

执行法院可否追加被执行人(担保人)家属为被执行人?依据是什么? 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主债务人欠债太多已经无法执行,现就其担保人的财产已经被执行局冻结(房产),但是三套房产中的其中两套是担保人家属的名字,第三套房屋才是该担保人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屋其子居住在内,并有45万的银行贷款未还,执行法院不能对他家属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但是对于他本人的房屋是可以的,但是其子住在屋内,是否要求迁出,如不迁出,该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二,对于他家属名下的两套住房是否有办法让这两套住房评估拍卖,是否可以拍卖,法院的理由是因为担保人家属不能作为追加被执行人对象,我如何能对担保人进行追加,并让这两套住房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可否有依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odesh……(江苏)
提问时间:2015-05-0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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