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费用在三年后还能要求单位报销么?
工伤医疗费用在三年后还能要求单位报销么? 2012年4月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导,同月认定为工伤。
第一次治疗结束时间2012年11月,交通诉讼结束时间2013年5月;第二次治疗结束时间2014年5月,交通诉讼此时还未结束。
2014年11月咨询当地劳动局工伤办,其表示因未报备批准外地就医,不予支持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请问现在还能要求单位给报销交通诉讼外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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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cc0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5-0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