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紧急求助:因中介和原业主过错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购房交易,我可否起诉?
紧急求助:因中介和原业主过错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购房交易,我可否起诉? 2010年11月份,我和妻子经中联房产公司介绍看中了江夏区东林外庐小区的一所房子,看房后,三方于2010年11月13日签了购房合同。按合同规定,我们现场付给原业主2万元定金,并当场约定12月8日进行面签。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为2011年2月28日。
到12月8日的时候,中联公司的人给我们打电话,说由于原业主还没有完成换证(有贷款未还清),通知我们最迟2011年1月8日到2011年1月16日之间面签。我们当时就跟中联公司的人强调,延迟面签可以,但必须保证2011年2月28日交房期限前完成交易,并且若因推迟交易增加费用我们不负担,若不能在2月28日前完成交易,我们就要追究卖方违约。当时中联公司的人满口答应,并说一定能保证2月28日前完成交易。
到了1月16号,我们一直没有等到去面签的通知。于是给中联公司打电话,才了解到卖方又推迟了换证时间。这次我们第二次强调了我们的立场,也就是必须保证2011年2月28日交房期限前完成交易,并且若因推迟交易增加费用我们不负担,若不能在2月28日前完成交易,我们就要追究卖方违约。这次中联公司的人又是满口答应,说一定能保证。
到了1月27日,马上要过春节了,我们还没有等到面签通知,而且按时间估算已很难保证我们的条件。于是我和妻子专门去中联公司和经纪人当面交流,又一次重申我们的立场。我们让经纪人从2月28日最后期限往前逆推,给我们算一下能够保证2月28日交房的面签、过户时间。他给我们算的是2月8、9日左右面签,就可以保证按时交房。我们为了合理筹集首付款,请他算了一下用我妻子的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额度(以前也算过,这次再请他算一次,而且要求他算准确一点),他给我们算的是能贷205000元,我们告诉他那我们就贷20万,并以此来计划我们的首付款,得到他的确认。这次见面是在他们公司进行的。
过了春节,到2月10日了,我们还没有等到面签通知,我的家人都很担心我们上当受骗了,遇到了中介骗子,精神压力很大,年都没过好。
于是我们又给中联公司打电话,才知道由于卖方不在武汉而不能面签(这里插一句,中联公司不主动打电话通知我们,似乎有没有尽到中介责任之嫌)。
等到2月20日,中联公司才通知我们次日去面签。
2月21日,面签时,我们当时就指出,你们已经不能保证2月28日前完成交易(时间不够),面签还有意义吗?他们说,没到2月28日,面签还得进行。
结果刚要签字,银行说我们只能贷款16万元,但中联公司给我们一直说的是20万元,相差4万元。我们一直按20万元准备的首付款,现在手里没有钱了,不能再付4万现金。若使用组合贷款,我们与原计划的纯公积金贷款要多付7000多元利息(20年)。这个意外让我们很不满,中联公司给我们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我们需要多承受7000多元利息,我们认定这是中联公司的责任,这7000元应该由他们补偿给我们。但遭到他们拒绝,他们只考虑佣金打折(但也弥补不了7000元损失)。但我们还是面签了,因为我知道这是合同规定内的,不签反而是我们违约。
现在的问题是,眼看到2月28日期限了,若不能按时完成交易,我们能不能起诉中联公司和原业主?起诉的话,胜诉的可能大还是败诉的可能大?
如果我们默默接受了2月28日后完成交易,不止多付7000元利息,还突破了自己一再强调和坚持的底线,既承受经济损失,又严重伤害自尊心。因此我们还是想起诉。
请律师给我们出出主意,怎么办才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yl……(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2-2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