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和前妻都是农村户口,生有一女,婚后由于房屋拆迁分得4个人的建房指标(独生女算2个人指标),建房成本为20万,指标时效为15天,15天过后村里视为放弃指标,补偿每个指标22500元。由于我们没钱建房,建房前我父母开了家庭会议,指出我们没钱建就他们出钱建房,签订合资建房合同,指明房子他们投资应该取得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归我们(那4个指标获得的),房屋交款收据写的都是我父亲的名字。
由于感情不和,去年她去法院提出离婚,由于她有亲戚在政府部门工作,我没有请律师,一审判决离婚,判决我父母的投资为共同债务,并把归我们的那一半房产全部判给了前妻,她只偿还我父母投资原先的一半资金10万。
请问我上诉的话会不会重新判决,我父母是属于善意购买还是赠与我本人的。如果还是二审还是判一半的房产,我可不可以要求房屋重新评估价值,要她支付增值的部分和装修的部分(装修全系我父母出钱)???请各位法律达人告之,我不能把父母的血汗钱白白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8646……(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2-2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