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笫三工程分公司,甬台温石油天然气1标段管道三公司项目部

我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笫三工程分公司,甬台温石油天然气1标段管道三公司项目部 我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笫三工程分公司,甬台温石油天然气1标段管道三公司项目部,1个施工队(也是公司1个领导安排来做突出工作的)。因现场领导和我谈判内容不能对现。我有他这个领导及管理员认可签证机械台班及工作量(当时说人员工资及施工用油相关费用都用挖掘机租赁费出现走帐),三公司内部挖掘机费用低我们双方有1个协议价。现在他们不愿全按租赁费给钱。我应该怎么办?给我实际开支差200多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5-08 1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