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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赠予与遗嘱的问题

关于赠予与遗嘱的问题 1、公证的时候如果明确说明将房屋赠予或立遗嘱给自己儿子,那子女夫妻是否共同享有该房的婚后共同财产。还有如果这样公证是否需要子女的妻子到场。
2、遗嘱或赠予是否可以签定为永久有效,即使以后改遗嘱也不生效。
3、如果在遗嘱或赠予给其儿子后,过段时间后该房产是否可以由立遗嘱人或赠予人对房屋进行售卖,要如何限制此种行为。
4、赠予与遗嘱方法哪种比较适用于我上面所描述的情况。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zyjb(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9-05-13 08: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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