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这样对待一批实习生 到底合不合法。- -
请问这样对待一批实习生 到底合不合法。- - 其(1)发工资时要打向总院打欠条 分院的钱迟迟不打到卡上 财务所要我们工商银行卡以及密码,已方便他去取回分院拖欠 并且总院欠条上的工资。
其(2)单位因排班问题 总把我们排通宵班 对身上影响很大 偶尔刚上完通宵班还没睡2 3个小时 又把我们叫去开会
其(3)单位因最近项目很忙 唯一的星期天的休息也霸占,每天说是上8个小时班 但是任务很重 没做完需加班 时间是只到你做完为止,并且发了话 没做完不能离开办公室。
请问以上3条 有没有侵犯人身权利 能不能告单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zic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2-21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