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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07年老板让我订购一套房子,因当时老板不在售房部需要签购房合同

2007年老板让我订购一套房子,因当时老板不在售房部需要签购房合同 2007年老板让我订购一套房子,因当时老板不在售房部需要签购房合同,老板和售房部商量由我签订购房合同,同时交50000元购房定金也写的我的名字,老板回来后和售房开发商达成用水泥抵楼房的协议,2008年我和老板的儿子结婚了,之后老板的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民间借贷用该房子做的抵押,抵押时房子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到现在也没有两证,我们还不了借贷的款项对方到法院起诉,该房子被保全,现在以超低价抵给对方。现在的情况是,房子的实际付款人是我老板(现在是我公公),只因我代付的定金写的是我的名字,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购房合同是非正式的),法院就把房子定为我的,最终以低价拍卖给对方,现在我公公要房子,我们该怎么办?急求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5-05-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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