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加点工资
从2011年2月1日开始,苏州地区的最低加班工资为9.2元/时。现在公司仍然以7.5元计算是错误的。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是平常工资的三倍(即一天以三天计薪)。你们可以要求工资补足你们的加班工资,公司不同意的话,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门责令改正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你和公司之间可以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