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农村危房改建,甲方起初用挖掘机拆除土墙后改建,提醒乙方也将其危房拆除,(甲乙双方危房距离不足两米),当时乙方没同意至危房没拆除,数日后乙方其妻子要求甲方将没拆的危房盖起,乙方说房子中间都漏穿了咋盖回拒了其要求,乙方妻子说我墙倒塌打倒你的房子我不负责任,甲方说:“到时候要从桌面上的说的过去".又隔数日,甲方准备就绪(将水沟街坎修好)切墙建房的头天,乙方又找到甲方诉说要拆除其危房,乙方未请工人一个人的情况下甲方去帮助其拆除的过程中被土墙打成重伤,花去药费九万叁仟余元后,因经济困难经医生同意回家疗养,现在乙方说是共壁而不愿承担医药费,请问乙方该承担赔偿吗?如何责任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00无助的……(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5-05-0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