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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女方怀孕3个月,因其撕扯,造成流产

女方怀孕3个月,因其撕扯,造成流产 女方因男女朋友分手后,称自己已怀孕3个月,说孩子是男方的,经常到男方所在单位哭闹,导致男方不能正常工作,4月29日因女方用过激的语言刺激男方,男方打了她两人耳光,并从楼梯上把女方拖拽下来,两个人一起从楼梯上摔下来,肚子有着过地,这后女方到医院住院,当天做B超孩子还在,等5月2日再做B超,孩子就没了,女方称是男方造成的,已经在公安机关立案,现在女方要求索赔10万块钱。男方有癫痫病史10几年了,女方已经闹男方半年多了,这个条件如果走司法程序,有没有用。   请求您帮忙解答一下,男方该怎么做?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果沙拉gf(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5-05-07 09: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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