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是第二次开庭离婚了,可男方得了癌症,法院会判离吗,我要
这是不能离婚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你好,法院判决离婚,主要通过双方提供的有关证据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符合确已破裂的条件。针对你第二个问题,夫妻在婚姻期间应当相互扶助,包括照顾患有严重疾病一方生活起居,而离婚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法院也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