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签有协议,法律会否偏向保护女方财产权利?

签有协议,法律会否偏向保护女方财产权利? 我是男方,以前女方曾出过轨,事后我们签订了财产协议并公证,协议上声明各人名下财产为各自所有。现女方再次出轨(无法取证,只能以感情破裂为由),我无法再接受,想起诉离婚。因多数财产在我名下,女方不愿离婚,借此想平分我名下财产。想请好心人帮忙分析:
1,公证协议的有效性与签订时间长短有没有关系?女方有意狡辩当初非自愿签订,说我是计谋好先签协议再离婚。
2,因无法取证女方出轨事实(当初其口头承认),法律会否偏向保护妇女权利,不按照协议而多分财产给女方?
3,我们共有一小孩现8岁,法律会否优先让女方抚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njoy3……(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05-07 09: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