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区政府与民有纠纷 由区法院受理合适吗
区政府与民有纠纷 由区法院受理合适吗 您好:我家有条两居室住房,在三环路边上,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朝阳区政府要征用拆迁,用于某医院扩建,由于给我的补偿和我的要求相距甚远,而且拆迁办的人员的做法相当卑劣和粗暴,还恶人先告状要求朝阳法院强制执行,我被通知去法院调解,然而是我意想不到的是调解法官说话很平静·但句句话都暗藏着对我的威胁·就像是区政府的代理人,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在其他区法院审理,法院会不顾民意强制执行拆除吗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伫立(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07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