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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出租房屋有没有保证供暖达标的义务

出租房屋有没有保证供暖达标的义务 我家有个房子租给人家当美容院,可承租人因为嫌暖气不暖和,(供暖部门来测温确实有一两次不到18度),现在承租人以不暖和为由单方面提前解约。

想问一下我们在出租房子的同时有没有保证供暖必须达到要求的义务,还是只要做到房间里有暖气设施就可以了,因为供暖的好坏,温度的高低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另外,我们在供热期间已经数次和供暖部门协调给承租人采暖费适当折扣的问题,但因为他们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所以至今暖气费没有解决,但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我们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了。

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供热的细节问题,只是说有双气供应——暖气和煤气


其实说了这么多,就是想问问我们在租房子的同时是否必须保证供暖达标(到18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自由冥想(天津)
提问时间:2009-05-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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