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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帮车主毕艳华,张金爱夫妇开车,在4月14日汽车鲁H7K113从杭州市出发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帮车主毕艳华,张金爱夫妇开车,在4月14日汽车鲁H7K113从杭州市出发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帮车主毕艳华,张金爱夫妇开车,在4月14日汽车鲁H7K113从杭州市出发,0时05分汽车行驶在温州市永嘉路高速出囗路段从反光镜中看见轮胎冒烟,和车主下车查看,检查汽车时,双眼被炸伤,在广州中山医院救治,经院长和专家的救治下一只眼能看见,另一只眼仍然需要后期手术治疗,直到现在车主没拿一分钱,万分焦急,请问律师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5-06 23: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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