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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合同的问题

咨询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应届毕业生,2010年9月学校发了一份三方协议,10月我和一家企业签了协议。但是2011年1月我又应聘了另一家企业,当时我还没有和之前签的企业解约,手上也没有三方协议,可是那家企业还是用电子邮件给我发了一个聘任书,我在上面签了(电子)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然后又发了回去,然后承诺过几个月把三方协议寄过去。现在我不想去后签的企业了,请问它有权利追究我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A2415(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2-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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